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去外地工作,可能会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若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去外地工作,则一般不会产生不利后果。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未经批准去外地工作的后果

司法机关有权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具结悔过是指要求被取保候审人用书面方式,保证以后遵守规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司法机关可以要求被取保候审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这是为了增加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约束,确保其遵守规定。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在指定的居住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予以逮捕。一旦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进一步的司法程序。

经过批准去外地工作的情况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因为工作等合理原因需要去外地,并且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后去外地工作,一般不会产生不利后果。不过,在外地工作期间,仍然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其他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工作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工作有什么后果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