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批捕后,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侦查机关会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起诉的,会将案件移交法院进行审判。
当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接下来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首先是侦查阶段,批捕后,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侦查机关会围绕案件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他们会继续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以全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这个阶段的侦查时间一般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还可能进一步延长侦查期限。
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所有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在此期间,检察院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会根据检察院的指控和相关证据,组织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整个过程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