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离婚;若证据不足,仍可能不准离婚。

判决的依据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时证据的重要性。在二次起诉离婚中,原告需要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例如,对于分居的情况,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双方分居时间、状态的材料;若存在家庭暴力,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这些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法院调解的作用。即使是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会进行调解。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庭审调解等阶段。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按照协议内容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无效,法院则会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决。

其他考虑因素。法院还会考虑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财产分割则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总之,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怎么判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