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首付款时并不直接涉及房产税的缴纳,房产税一般有其规定的纳税时间和方式。若购买的是新房,在付首付款后,后续交房后达到一定条件可能涉及缴纳契税等税费;若为存量房交易,在办理产权过户等环节会涉及相关税费缴纳,而房产税目前仅在上海、重庆等部分试点城市针对特定情况征收,征收方式和计算依据因地区而异。
首先要明确,首付款和房产税是两个不同阶段和性质的事情。付首付款是购房过程中向开发商或卖方支付的部分房款,而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
对于新房,在付完首付款后,契税是购房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项税费。契税的缴纳时间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要求在交房前缴纳,有些则规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纳。契税的税率通常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套数来确定。一般来说,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1.5%。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2%。例如,购买一套价值100万、面积为100平方米的首套房,契税则为100万×1.5% = 1.5万元。
目前房产税处于试点阶段,以上海为例,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税率暂定为0.6%,但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独栋商品住宅、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0.5%、1%、1.2%三档。
总之,付首付款和房产税缴纳并无直接关联,不同地区的税费政策和缴纳规定存在差异,在购房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