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方式通常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因损坏导致的贬值损失等,且需考虑承租人的过错程度。

在租赁关系中,租赁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租人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方式、赔偿标准等内容,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偿。例如,合同约定若承租人损坏某特定设备,需按照设备购买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就应遵循该约定。

当租赁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时,承租人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是修复费用,即把租赁物恢复到损坏前状态所需的费用。比如,承租人损坏了出租房屋的门窗,那么更换门窗以及相关的安装费用就属于修复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另一方面,如果租赁物因损坏而导致了贬值,这部分贬值损失也应纳入赔偿范围。比如一辆汽车因承租人的不当使用出现严重刮擦和内部零件损坏,即使修复后,其市场价值也会降低,这降低的部分价值就是贬值损失。

同时,赔偿还需考虑承租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是承租人故意损坏租赁物,那么其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为发泄不满故意破坏租赁房屋的装修,这种情况下要对所有的损失进行赔偿。而如果是因承租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部分损坏,承租人就没有赔偿义务。

在赔偿过程中,若双方对赔偿金额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协商是较为常见和便捷的方式,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承租人损坏租赁物该如何赔偿(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