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来源等因素来认定。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这段时间。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多种类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无论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还是其他劳务报酬,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每月的工资以及季度奖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开办公司所获得的利润,投资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等,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投资,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收益时,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转让获得的费用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婚后一方继承了长辈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该遗产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该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对于财产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可能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的转化,这时就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性质。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