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签字不按手印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若已签字合同通常有效,不需要专门针对未按手印进行额外办理。若存在合同需要按手印的特殊约定、相关方要求按手印或对合同生效有疑虑等情况,可以通过补按手印、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处理。
在法律层面,签字和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签字了,即便没有按手印,合同依然是成立的,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必须签字且按手印合同才生效,或者债权方等相关方要求必须按手印,又或者担保人出于完善合同手续、避免后续纠纷等考虑,想要按手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合同还在签订阶段,发现签字后没有按手印,直接在签字处补按手印即可。补按手印时要确保指纹清晰可辨,一般将手指蘸取印泥后,完整地按压在签字旁边合适的位置。
若合同已经签订完成,各方都已经持有合同文本,这时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补充协议中明确说明原担保合同中担保人虽仅签字未按手印,但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同时补按手印或者再次强调签字等同于按手印的效力等内容。补充协议需要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以保证其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是在一些特殊场景,如涉及到公证等要求严格的情况,需要按手印的,可能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或者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后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总之,担保签字不按手印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