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追尾人员受伤后,保险公司通常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若仍有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在车追尾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和方式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交强险的赔偿。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具有优先赔付的特点。当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交强险会在上述相应限额内先行赔付。例如,伤者的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内,交强险会全额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就需要看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它会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在追尾事故中,一般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比例。如果追尾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商业三者险会在其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进行赔偿。比如,伤者的医疗费用总共是5万元,交强险赔付了1.8万元,剩余的3.2万元若追尾方投保了足够的商业三者险,且没有其他免责情形,商业三者险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还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本车人员的受伤,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对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审核,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只有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费用,保险公司才会予以赔偿。同时,如果事故中存在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在赔偿后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