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且借款人借钱不还,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再与借款人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起诉。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证明借款事实并追讨欠款,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是收集证据,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聊天记录是常见且重要的证据形式,如果在聊天中明确提及了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那么它就可以作为借款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明。通话录音也具有同等效力,在与借款人沟通时,可有意识地保留通话录音,在录音中清晰确认借款事实。此外,转账记录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它能证明资金的流向,显示出借人向借款人转移了一定数额的款项。如果有证人目睹了借款过程,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说明借款的事实,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以防后续需要。
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支付令申请不被支持或无法执行,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一旦获得胜诉判决,若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