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欠钱不还起诉时,需先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再书写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受理和审理。
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虽然没有借条,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这能证明有资金的转移。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要保留好转账截图、交易详情等。聊天记录也很重要,如果在聊天中双方明确提及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可作为有力证据。通话录音同样可行,在与对方沟通时,巧妙引导话题,让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并进行录音。此外,证人证言也能起到辅助作用,若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可让其出具证人证言。
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借款金额、利息等。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阐述借款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借款方式等。起诉状的语言要准确、清晰、简洁。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参加诉讼:缴纳诉讼费用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官的要求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