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同居时间长短不是认定重婚罪的关键标准。即使同居时间较短,但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能构成重婚罪;若未以夫妻名义同居,无论时间多久,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主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而不是单纯依据同居时间。
法律婚姻上的重婚:这种情况比较明确,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是典型的重婚行为,不涉及同居时间的考量。比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甲的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
事实婚姻上的重婚:这涉及到婚外情同居的情形。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表现为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例如,两人在小区里以夫妻身份共同居住,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合法夫妻,一起参加社区活动等。即使他们同居时间不长,只要满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条件,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
相反,如果只是一般的婚外情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比如只是偶尔在一起居住,对外也没有宣称是夫妻关系,即便同居时间很长,也不能认定为重婚罪,而只能认定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总之,认定重婚罪不能简单地以同居时间来判断,而是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法律婚姻上的重婚以及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上的重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