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取保候审的解除需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宣布解除决定,退还保证金等。
要明确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对于二级取保候审的解除流程,第一步是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决定。这里的决定机关可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当决定机关认为符合解除条件时,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例如,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决定机关就会作出解除决定。
第二步,通知执行机关。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决定后,会及时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执行机关在接到通知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步,执行机关宣布解除决定。执行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及有关单位宣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由被取保候审人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缴纳了保证金,执行机关还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此外,在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解除通知后,也应当积极配合执行机关的工作,完成相关手续。这样才能确保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合法、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