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偷盗公司东西价值80万构成盗窃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一般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对于各合伙人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区分主犯、从犯等分别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合伙偷盗公司东西价值80万,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常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是合伙犯罪,需要区分各合伙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等。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予以相应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合伙偷盗公司财物价值80万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