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后,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先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则立案受理,之后向被告送达文书、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若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债权人就借钱不还的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开展一系列工作。首先是立案审查阶段,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若符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受理后,法院会进入送达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遵循法定的庭审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全面审查证据,听取双方的意见,以查明案件事实。
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费用;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若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两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