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终止合同办理要依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可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等方式来终止,办理过程中需注意书面通知、结算退款、撤销备案等事项。
在买房过程中,终止合同的办理需分情况处理。
首先是协商一致解除。若买卖双方经过沟通,都同意终止购房合同,这是较为和平的方式。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房屋的返还情况、已付款项的退还方式及时间等重要内容。例如,买方已支付定金和部分房款,在协议中要确定卖方退还这些款项的具体金额和期限。同时,对于因购房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中介费、税费等,也需在协议中明确承担方。
其次是行使法定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且经过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解除合同。购房者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开发商时合同即解除。开发商收到通知后,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者是行使约定解除权。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某些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同样,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及时通知对方,通知的方式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办理终止合同还需注意后续事项。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网签备案,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撤销备案手续。对于贷款购房的情况,还需要与银行协商提前还贷等事宜,解除抵押登记。总之,买房终止合同的办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