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改名,需准备书面申请、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手续方面,通常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改名。
在离婚后为孩子改名,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且遵循法定程序的事情。首先来看看所需的材料。书面申请是必不可少的,在申请中要清晰地写明改名的原因以及新的姓名。父母双方的身份证,这是用以证明父母身份的重要证件,确保办理手续的主体身份真实有效。户口本则记录了孩子和父母的户籍信息,是确认家庭关系的重要依据。离婚证用于证明父母的婚姻状态已经解除,这在涉及到离婚后孩子改名的情况中是关键的证明材料。孩子的出生证明能明确孩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出生信息等。
关于手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父母双方要协商一致。因为孩子的姓名是在父母双方共同意愿下确定的,即便离婚,对孩子姓名的变更也需要双方达成共识。这是为了充分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后,父母双方要共同前往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到达后,向户籍部门提出改名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户籍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改名原因是否合理等。如果审核通过,户籍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为孩子办理改名手续,更新户籍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的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对申请的审核更为严格。所以,在办理孩子改名手续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安户籍部门,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这样才能更顺利地完成孩子的改名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