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刑事案件被判处缓刑后,通常是判决宣告后就开始执行。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两起刑事案件合并处理被判处缓刑的情况,缓刑的执行起始时间有着明确规定。当法院作出缓刑判决宣告后,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马上就能离开羁押场所。在一审判决后,有一个上诉期,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后判决才会生效。而对于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一旦判决生效,缓刑就开始执行。

缓刑考验期限的计算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指的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例如,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那么上诉期满之日就是判决确定之日;如果是二审判决,宣判之日就是判决确定之日。

关于缓刑考验期限的长短,是根据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和刑期来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对于两起刑事案件合并量刑后判处缓刑的,同样按照这个规则来确定考验期限。

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会被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两起刑事案件缓刑多久执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