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带人被撞可能属于民事案件,也可能属于刑事案件,具体取决于事故造成的后果和责任认定情况。

在多数情况下,电动车带人被撞会以民事案件进行处理。当电动车带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车辆的损坏、人员的轻微擦伤等,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按照民事侵权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事故责任方需要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里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等。例如,电动车A和机动车B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电动车A负主要责任,机动车B负次要责任,电动车上乘坐人员C受伤,那么C的医疗费用等损失,会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由A和B的车主进行分担。这一过程通常是通过双方协商、交警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然而,如果电动车带人被撞的事故后果较为严重,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就会构成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比如,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醉酒驾驶、闯红灯等,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并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果驾驶人故意利用电动车撞击他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其他刑事犯罪。

综上所述,电动车带人被撞后的案件类型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形来确定。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电动车带人被撞属于什么案件类型(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