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理取保候审不一定意味着情节很严重,虽然情节严重确实是导致无法取保候审的常见原因之一,但还有其他多种因素会影响取保候审的申请结果。
情节严重是影响取保候审的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性质恶劣、犯罪后果严重,比如实施了严重暴力犯罪,像故意杀人、抢劫致人重伤等,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如可能继续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司法机关通常会认为不适合取保候审,从这个角度看,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可能与情节严重有关。
证据方面的因素。如果案件处于侦查初期,证据尚未收集充分,司法机关无法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可能会暂时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这并非是因为情节严重,而是为了防止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取保候审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干扰案件侦查。
违反规定也会导致无法取保候审。若犯罪嫌疑人之前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未能及时到案等,司法机关就会认为其缺乏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再次申请取保候审时大概率不会被批准,这种情况和犯罪情节本身的严重程度并无直接关联。
其他特殊情况。某些特殊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国家安全等,出于保密等方面的考虑,司法机关可能会严格限制取保候审的适用。此外,犯罪嫌疑人自身的身份、社会关系等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取保候审的审批结果。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情节很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