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签订,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
在劳动关系中,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友好沟通的方式提醒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指出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劳动者在投诉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这也有助于规范劳动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