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鉴定主要分为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伤情鉴定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个等级,其中重伤和轻伤又各自分为一级和二级;伤残鉴定则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在打架受伤的情况中,涉及到的鉴定主要是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它们有着不同的分级标准和作用。
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用于确定伤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它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个大的等级。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又细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最为严重的情况,重伤二级相对稍轻,但也属于很严重的伤害。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同样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则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一般来说,造成轻伤以上(包括轻伤)的伤害,施害方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受害人因伤导致的身体残疾程度,以便在民事赔偿中确定赔偿数额。它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意味着伤者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等;随着等级降低,伤残程度逐渐减轻,十级伤残是相对较轻的伤残情况,对伤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影响相对较小。在打架受伤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伤残等级越高,获得的赔偿通常也会越多。
不同的鉴定有着不同的鉴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对于打架受伤的当事人来说,了解这些鉴定级别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