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起诉后,法院并非立即进入执行程序。从起诉到执行需要经历多个阶段,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限一般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限通常是六个月。拿到生效裁判文书后,若债务人未主动履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执行。
当债权人因欠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首先要经过立案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便进入审理阶段,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会作出判决或裁定。如果债务人对裁判结果没有异议,且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就不会进入执行程序。但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需要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执行。立案后,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行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可能会陷入较长时间的停滞。此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等,这也会导致执行时间延长。所以,从起诉到最终执行完毕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