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正当防卫需满足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图、针对不法侵害人、限度适当等条件。
一、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例如,对正在实施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过,对于合法行为,如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等,则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比如警察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不能以“防卫”为由抗拒抓捕。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进行所谓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还继续实施“防卫”,则属于事后防卫。这两种情况都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甲与乙发生口角,乙声称要回家拿凶器来报复甲,甲在乙回家途中就将其打伤,这就是事前防卫;又如,丙抢劫丁,抢劫行为已经完成并逃离现场,丁追上丙将其打伤,这就是事后防卫。
三、防卫意图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意图,即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是出于侵害的故意,如故意挑衅他人,然后以“防卫”为借口实施侵害行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防卫挑拨,应按故意犯罪处理。
四、针对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人。例如,甲对乙进行不法侵害,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侵害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这种行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五、限度适当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过,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