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在公司中承担不同职责,发挥不同作用。执行董事是公司决策层面的重要角色,负责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事则主要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从定义和产生方式来看。执行董事通常是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设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利益参与公司决策。例如一些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而监事是公司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其职责是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在职责方面。执行董事的职责主要围绕公司重大决策,包括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比如决定公司是否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是否进行重大的投资项目等。总经理则专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等具体业务。例如安排生产任务、制定销售策略等。监事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等。
在权力方面。执行董事拥有一定的决策权,但通常要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总经理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有较大的权力,可以调配公司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但也要向董事会负责。监事虽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拥有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最后,在法律责任方面。如果执行董事、总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如果不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同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