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转移财产有责任赔偿。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此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财产方还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形成的共同共有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时,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和诚信原则。

例如,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为了让自己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利益,将夫妻共同存款偷偷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私自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等。一旦被另一方发现并证实,在财产分割时,转移财产的一方会面临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后果。

对于转移财产造成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这种赔偿不仅仅体现在财产分割上的倾斜,还可能包括因调查转移财产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同时,法律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后发现转移财产行为的救济途径,即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总之,夫妻转移财产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的。

夫妻转移财产有没有责任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