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没有标准统一的军婚起诉离婚流程图,但军婚起诉离婚大致流程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几个阶段,下面会详细说明各阶段内容。
军婚起诉离婚流程与普通离婚流程有一定区别,主要是因为军婚受到法律特殊保护。下面来详细介绍军婚起诉离婚的流程。
起诉阶段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还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对于军婚,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审理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等。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于军婚案件也不例外。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且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调解离婚。
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环节。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
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且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