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不一定随抚养权归属方。孩子户口的迁移和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可根据双方协商或实际情况决定孩子户口是否迁移。

离婚过程中,抚养权和户口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进行照顾和决策的权利和义务。而户口则是一种户籍管理的登记制度,它记录了公民的基本信息和居住地址等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孩子归谁抚养,户口就必须跟谁。抚养权的归属是基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等原则来确定的。例如,如果一方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户口的迁移则更多地受到户籍管理规定的约束。

很多时候,为了孩子生活和上学的便利,可能会选择将孩子的户口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比如孩子上学需要根据户口所在地来划分学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所在地区有更好的学校资源,那么将孩子户口迁移过去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即使孩子抚养权归一方,但户口并不一定要迁移。比如双方离婚后仍然在同一地区生活,不迁移户口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没有影响,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不迁移户口。另外,有些地区对于户口迁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可能无法顺利迁移孩子的户口。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是否跟随抚养权归属方,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或者根据实际需求来决定,而不是必然要和抚养权归属方一致。

离婚孩子归谁户口就跟谁在一起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