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一方出轨,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当一方出现出轨行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双方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此时,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其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一个重要原则。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被认定为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出轨行为都能使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获得优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只有当出轨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另一方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婚姻内一方出轨的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