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包含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信息、转让股权的相关信息、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且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份完整规范的公司股东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一、协议双方基本信息
应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若为法人,还需写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这部分内容能准确确定协议主体,避免因主体信息不明产生纠纷。
二、转让股权的基本情况
要详细说明转让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比如,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名称]的[X]%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X]元)转让给受让方。同时,应说明该股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需明确股权转让的价格,该价格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要约定具体的支付时间节点和支付账户。例如,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双方权利义务
转让方的权利包括获得转让款,义务主要有保证所转让股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受让方的权利是取得股权并享有相应股东权益,义务是按约定支付转让款。
五、股权变更登记
应明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责任主体及所需费用的承担方。一般情况下,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配合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方式。
六、违约责任
约定双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未按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应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七、争议解决
可约定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若选择仲裁,需明确仲裁机构;若选择诉讼,应确定管辖法院。
八、其他条款
包括协议的生效时间、份数等内容。通常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多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