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与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追讨抚养费。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支付子女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当遇到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有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是协商解决。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是较为理想的解决方式。毕竟曾经有过婚姻关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问题重新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新的约定执行。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孩子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双方的关系以及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情节严重的,对方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甚至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等处罚。此外,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恶劣的,还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