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拒不交付的,可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沟通,协商不成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督促男方履行交付义务,情节严重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哺乳期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交付问题,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子女通常未满两周岁,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男方需依法配合将孩子交付女方抚养。若男方拒不履行,女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双方可就孩子交付的时间、方式等细节进行沟通,或请求居委会、妇联、司法所等第三方调解组织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可明确告知男方拒不交付的法律后果,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实践中,多数纠纷可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其次,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若双方已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拒不交付的,女方可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通过协议离婚,需先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确认之诉,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再申请执行。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法院受理后将立案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优先采取柔性措施。执行法官通常会传唤男方,进行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后果,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同时要求其配合交付孩子。若男方仍拒不配合,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特别注意,孩子交付执行需兼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在执行时会避免对孩子采取强制带走等过激措施,通常会协调双方确定交付地点和方式,确保孩子情绪稳定。若男方存在藏匿、转移孩子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男方的拒不配合行为还可能影响其后续探视权的行使,法院可能酌情限制或中止其探视。
最后,女方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男方拒绝交付的沟通记录、藏匿孩子的线索等,以便在诉讼或执行中证明男方的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程序高效解决问题,避免因拖延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