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时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通常为2个月工资),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导致离职,还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明确保护,具体赔偿可从以下方面分析: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结合实际情况,劳动者工作三个月,第一个月为宽限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日,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赔偿周期为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离职日,共2个月工资。

此处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前的平均工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例如,若劳动者月均工资为6000元,工作三个月后离职,可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为6000元×2个月=12000元(需扣除已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

二、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

经济补偿的主张需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为前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报酬等情形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系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个人原因”辞职信),则无法主张经济补偿。因此,离职原因的书面表述对经济补偿的主张至关重要,需谨慎处理。

三、维权途径与证据准备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如有);协商不成的,需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工作成果(如邮件、报告)等。其中,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转账记录(标注“工资”或有规律的转账),考勤记录需有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以增强证明力。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限制: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时效从离职后开始起算,超过1年将丧失胜诉权。

2. 工资标准认定: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或存在克扣情形,可同时主张补足工资差额。

3. 举证责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负有举证责任,但劳动者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故证据收集需全面。

综上,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核心赔偿为2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若因单位过错离职还可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需及时固定证据,在时效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干了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