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约定为6个月,具体期限需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期限,其长度并非由双方随意决定,而是受到法律的明确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即使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其次,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10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只能约定1个月,超出部分无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再次,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这里的“1年以上”包含1年,“不满3年”不包含3年,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最长只能约定2个月,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拆分合同等方式变相延长试用期。

最后,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无论双方如何协商,均不得突破该期限。例如,签订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只能约定6个月,超过6个月的部分无效。

除了期限限制,法律还对试用期的其他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劳动者岗位变动或离职后重新入职,用人单位也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是强制性规范,用人单位不得以“岗位特殊”“考察需要”等理由擅自延长。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约定超长试用期,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需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试用期的最长约定为6个月,这一期限仅适用于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情形下试用期均有更短的法定上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约定违法而引发劳动争议。

试用期最长约定为几个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