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父母一般需承担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且符合法定条件,可能构成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遗弃罪的明确界定。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仅受道德约束,更受法律强制保护。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根据情节轻重承担不同法律责任,从民事赔偿到刑事责任逐步升级。
首先,民事责任是不赡养父母的基础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如支付赡养费),还涵盖生活上的照料(如照顾饮食起居)和精神上的慰藉(如定期探望)。若子女有赡养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父母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法院判决后,子女仍不履行的,父母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扣押、冻结子女财产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实践中,即使父母未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如存在遗弃、虐待子女等情形),只要子女已成年且有赡养能力,仍需承担赡养义务,除非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虐待、遗弃子女等),子女可依法免除赡养义务。
其次,情节严重的不赡养行为可能构成刑事责任,核心罪名是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遗弃罪需满足三个关键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基于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或声明免除。
第二,被扶养人无独立生活能力。通常指父母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虽有一定收入但不足以覆盖医疗、生活开支等情形。
第三,拒绝扶养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这是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核心标准。根据司法实践,“情节恶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长期拒绝支付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无着、靠乞讨度日;父母患病或受伤后,子女有能力却拒绝送医治疗,延误病情甚至导致伤残、死亡;将父母赶出家门或遗弃在外地,导致其流离失所;因拒绝赡养引发父母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多次经调解、教育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
需特别注意,遗弃罪与虐待罪不同。遗弃罪是“不作为”犯罪,即子女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消极逃避(如不支付费用、不提供照料);虐待罪则是“作为”犯罪,表现为积极实施打骂、冻饿、侮辱等虐待行为。若在不赡养过程中伴随虐待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原则上需由父母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提交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如病历、残疾证、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证明(如子女收入流水、财产证明)、子女拒绝赡养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调解记录等)。若父母因年老、患病等原因无法自行起诉,其近亲属或居委会、村委会可协助提起诉讼。
综上,不赡养父母并非必然构成犯罪,需结合子女是否有赡养能力、父母是否无独立生活能力、拒绝赡养的情节是否恶劣等综合判断。但无论是否构成犯罪,成年子女都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这既是法律底线,也是维系家庭伦理的基本要求。任何试图逃避赡养义务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