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实施盗窃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取消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并对新犯的盗窃罪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最终将前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刑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实施新的犯罪”等义务。盗窃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明显违反上述义务,且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因此司法机关会立即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第一步:取消取保候审并予以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由于盗窃属于故意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直接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一般会批准逮捕,确保犯罪嫌疑人被羁押,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或逃避侦查。

第二步:对盗窃罪立案侦查与司法程序推进。公安机关发现盗窃行为后,会对盗窃罪进行立案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证据(如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监控录像等)。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若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盗窃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起诉可能性极低)。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对盗窃罪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第三步:数罪并罚确定最终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前罪(即取保候审所针对的犯罪)已作出判决,需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盗窃罪的刑罚数罪并罚;若前罪尚未判决,则法院会对前罪与盗窃罪分别作出判决,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合并执行刑罚。实践中,由于盗窃行为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表明犯罪嫌疑人悔罪态度差、人身危险性较高,法院在量刑时可能对盗窃罪酌情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后的总刑期通常会高于两罪单独判处刑期之和。

综上,取保候审期间盗窃不仅会导致强制措施升级,还会因新增罪名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管义务行为的严惩态度。

取保候审期间盗窃如何处理的(0)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实施新的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