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先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未分割财产之日起计算;若存在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另一方还可主张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需首先明确其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属于可分割范畴,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不属于分割范围。当事人需先确认未分割财产是否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工资收入、共同购置的房产、投资收益等。
处理未分割财产的首要途径是协商。双方可通过平等沟通,就财产的归属、分割比例、支付方式等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财产具体信息(如房产位置、存款数额、车辆型号等)、分割方案及履行期限,避免后续争议。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属于离婚时遗漏的财产,法院会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诉讼时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时效期间自当事人发现或应当发现尚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之日起计算。例如,离婚后五年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未分割,此时诉讼时效从发现房产存在之日起算三年,而非从离婚之日起算。
特殊情况下,若未分割财产是因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导致,处理方式更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种情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无论离婚后多久发现,另一方均有权起诉,且法院可依法判决隐匿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
主张分割未分割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一是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购房合同、银行流水、产权登记证明等);二是该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如离婚协议中未提及、判决书未涉及等);三是若主张对方隐匿财产,需提供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的,法院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处理需结合财产性质、双方协商情况、诉讼时效及证据充分性综合判断。当事人应及时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发现未分割财产后,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