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钱发生纠纷但没有对方身份证号时,可通过梳理现有信息排查身份线索、委托律师调取身份信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等合法途径解决,同时需补充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确保符合起诉条件。
在借贷纠纷中,明确被告身份信息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但身份证号并非唯一的身份确认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需有“明确的被告”,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进一步明确,“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因此,即使没有身份证号,只要能通过其他信息锁定特定主体,仍可尝试启动法律程序,但身份证号能大幅提高身份确认的准确性和效率,是实务中优先获取的关键信息。
第一步:梳理现有信息排查身份线索。出借人应首先整理与借款人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需注意备注“借款”等字样)、聊天记录(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的沟通内容)、通话录音、借款人的姓名(含曾用名)、昵称、手机号码、住址(常住地或户籍地)、工作单位、社交媒体账号(微信、抖音、微博等)、亲友信息等。这些信息中,手机号码和住址是重要突破口——部分地区的运营商可在司法调查中配合提供机主身份信息,而住址若指向具体门牌号,可能关联户籍或居住登记信息。
第二步:委托律师调取身份信息是最常用的合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实践中,律师可持上述材料到借款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调取身份信息。若已知借款人姓名和大致户籍地,律师可通过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匹配的身份证号及户籍地址;若仅知手机号码,律师可尝试向法院申请调取手机号对应的机主信息(需提前确认该手机号是否实名登记)。需注意,公安机关通常仅对律师提供协助,个人直接申请调取他人身份信息一般会被拒绝。
第三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身份信息。若律师调取存在困难(如无法确定借款人户籍地),可在准备起诉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向相关单位(如公安机关、运营商、银行等)调取身份信息。申请调查令时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条、转账记录),并说明无法自行获取身份信息的理由(如不知户籍地、个人无权调取等)。法院审查后,若认为确有必要,会签发调查令,相关单位需依法配合。
第四步:补充辅助证据强化借贷关系证明。即使暂时无法获取身份证号,出借人也应积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事实,避免因“被告不明确”被驳回起诉后,又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核心证据包括:1. 书面借条(需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签字按手印);2. 转账凭证(需备注“借款”,并与借条金额、时间匹配);3.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需体现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及金额);4. 证人证言(如有第三方在场见证借款过程,可申请证人出庭);5.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部分还款也能佐证借贷关系)。这些证据既能辅助法院确认被告身份,也是胜诉的关键。
注意事项:坚决避免非法途径获取身份信息。部分出借人可能试图通过“黑市”购买身份信息或委托非正规机构调查,此类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必须通过律师或法院等合法渠道调取,切勿因急于维权而触犯法律。
此外,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出借人主张还款时起算)。若超过时效,借款人可提出时效抗辩,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在获取身份信息的同时,应及时通过发催款函、律师函等方式中断时效,为维权争取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