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需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保证方式等核心内容,办案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申请时需结合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一、明确申请主体与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辩护人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及委托书方可参与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实践中,办案机关重点审查“社会危险性”,需通过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无逃跑、串供、再犯罪风险。

二、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内容应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如系律师需注明律所及执业证号)、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需结合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社会危险性分析)、保证方式(保证人或保证金)。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具体阐述,例如: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涉案情节轻微,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有固定住所和工作,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附医疗机构证明)。若有被害人谅解书、退赃退赔凭证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增强申请说服力。

三、向对应办案机关提交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当前案件承办机关提交: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提交方式可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建议同时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留递交回执或邮寄凭证,便于后续查询。

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申请人提供保证方式:保证金一般不低于1000元,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等条件,并签署《保证书》。

四、申请被拒绝的救济途径

若申请未获批准,办案机关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针对理由补充证据再次申请,或在案件进入下一阶段后向新的办案机关重新申请。例如,公安机关驳回申请后,可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再次提交申请,检察院会对羁押必要性进行独立审查。

五、申请时需注意的关键要点

1. 时机选择: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一般为30日内)申请,可避免案件进入逮捕程序后增加申请难度;对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申请成功率较高。

2. 配合调查:申请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讯问,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否则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

3. 律师作用:委托专业律师可通过会见了解案件细节,结合法律规定制定申请策略,同时利用执业权利与办案机关沟通,提高申请效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是律师的法定职责。

综上,申请取保候审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通过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论证,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实践中,及时提交申请、注重沟通技巧、配合办案机关工作,是提高申请成功率的重要保障。

申请取保候审怎么申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