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间届满是指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结束,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正式产生的法律状态,此时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一、借款期间届满的核心含义

借款期间届满的本质是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出借人与借款人通常会明确约定借款的起止时间(如“借款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当约定的截止日期到来时,即视为“借款期间届满”。此时,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正式成就,借款人需向出借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按约定计算的利息。

二、法律依据:以《民法典》为核心支撑

借款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其中,第六百七十五条直接规范了还款义务的产生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一条款明确,只要借款合同约定了期限,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必须履行还款义务,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例外情形(如展期协议)。

此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了逾期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为借款期间届满后出借人的权利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届满后的法律后果:多维度权利义务变化

1. 本金偿还义务正式生效:借款期间届满后,借款人需一次性或按约定分期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若合同未约定分期还款,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额返还本金。

2. 利息计算方式切换:借款期间内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借期利率计算(如年利率4.35%);届满后未还款的,利息需按“逾期利率”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无约定的可参照借期利率或按一年期LPR计算。

3. 逾期违约金或滞纳金触发:若借款合同约定了逾期违约金(如每日按未还金额的0.05%计算),届满后未还款的,借款人需同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总计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4. 担保责任进入执行阶段:若借款存在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借款期间届满后借款人未还款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保证人代为清偿、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具体需依据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责任范围确定。

四、与“诉讼时效”的关键区别

需特别注意,借款期间届满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借款期间届满是还款义务产生的时间节点,而诉讼时效是出借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限(一般为3年,自借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例如:借款期限2024年1月1日届满,借款人未还款,出借人需在2027年1月1日前起诉,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借款期间届满本身并不受诉讼时效影响,其作为还款义务的触发点是客观事实。

五、实务中常见问题及应对

1. 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若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双方可协议补充;无法补充的,出借人可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催告后3个月),“合理期限届满”视为借款期间届满。

2. 届满时间的证明材料:出借人需保留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借款期限及届满时间。若借款人主张已展期,需提供书面展期协议,否则仍以原约定届满时间为准。

综上,借款期间届满是借款合同履行中的核心节点,标志着借款人还款义务的正式启动,出借人需在此后及时主张权利,借款人则需依法履行还款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依据。

借款期间届满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