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案件事实,而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且该证据对案件审理具有重要影响时,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启动调查程序。

离婚诉讼中,涉及出轨事实的认定,核心在于证据的收集与提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法院调查案件事实的启动方式与刑事诉讼存在显著差异,需从举证责任分配、法院调查的适用条件等方面具体分析。

首先,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是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出轨起诉离婚案件中,主张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一方(即原告或反诉方),需自行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出轨事实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亲密照片或视频、证人证言、出轨方的书面承认(如悔过书、承诺书)等。法院的角色是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而非主动介入调查。

其次,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特殊情形。虽然法院不主动调查,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具体到出轨案件中,常见的“客观原因”包括: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如酒店入住记录、航班行程单需通过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调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如对方名下银行卡流水可能显示与第三者的非正常资金往来,但需银行配合调取)、当事人因身体或能力限制无法获取(如年迈、疾病等导致无法自行收集)。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需遵循严格程序:当事人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待调查证据的名称、存放地点、证明目的,以及无法自行收集的具体原因。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且证据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会依法签发调查令,由法官或委托律师持令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若申请理由不成立(如证据可由当事人自行收集、与案件无关等),法院将驳回申请。

法院调查取证的边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即使法院同意调查,其行为也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例如,法院不会采取跟踪、偷拍、监听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如第三者的私人通讯记录),若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法院也不会强制调取。实践中,法院调查通常局限于向正规机构(如银行、酒店、通信运营商)调取公开可查的记录,且需以当事人提供明确线索为前提(如具体的银行卡号、入住时间等)。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需明确。若主张出轨的一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且不符合申请法院调查的条件,法院将无法认定出轨事实存在。此时,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无法依据“出轨”获得额外倾斜。因此,当事人在起诉前应尽可能自行收集证据,确有困难时及时向法院申请协助,但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

综上,出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不会主动调查,核心在于当事人自行举证;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特定证据,且调查范围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当事人应重视举证责任,合理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出轨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来调查案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