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流程通常包括事故现场处理、责任认定、损失核定、协商赔偿、诉讼或仲裁、赔偿执行六个核心环节,每个环节需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推进,确保赔偿合法合理。
第一步,事故现场处理是赔偿流程的基础。发生车祸后,当事人应立即保护现场,避免移动车辆或物品破坏关键证据(如刹车痕迹、散落物位置等)。若有人员受伤,需优先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报警,由交警部门介入调查。此外,需记录对方车辆信息(车牌号、车型、驾驶证号)、联系方式及保险公司信息,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留存证据,为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提供依据。
第二步,责任认定是赔偿的核心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方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如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原认定书的执行。
第三步,损失核定需全面收集证据。人身损害方面,需保留医疗费票据(门诊、住院费用)、病历、诊断证明等,若伤情可能构成伤残,应在治疗终结后(通常为伤情稳定3-6个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等级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金额。财产损失方面,车辆维修需保留4S店或维修机构的维修清单、发票,车辆定损可由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定损单,其他物品损失需提供购买凭证或定损证明。
第四步,协商赔偿是高效解决途径。双方可在责任认定和损失证据明确后自行协商,或通过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协商时需依据责任比例和法定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财产损失等,具体可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提出赔偿主张,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协议需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后续纠纷。
第五步,诉讼或仲裁是协商不成的救济手段。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交起诉状(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鉴定报告、误工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组织开庭审理,根据责任认定、证据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赔偿义务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步,赔偿执行需确保权益落地。协商一致的,按协议约定时间、方式支付赔偿款;法院判决的,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若赔偿义务人拒绝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通过查封财产、扣押车辆、划扣银行账户等方式强制履行,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
整个流程中,证据收集贯穿始终,包括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鉴定报告、财产损失证明等,均需妥善保管。同时,需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