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区别。工伤待遇范围更广,包含了工伤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部分;而工伤保险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特定项目待遇。
一、概念差异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所享受的一系列补偿和保障权益。它是基于工伤这一事实,涵盖了多方面的待遇内容。工伤保险待遇则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二、支付主体不同工伤待遇的支付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例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而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像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待遇项目不同工伤待遇包含的项目更为全面。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外,还涉及用人单位负责的部分。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一些常规且明确由基金支付的项目,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四、适用范围不同工伤待遇适用于所有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无论其所在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也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工伤保险待遇仅适用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职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