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没有撤销次数的限制,但在离婚冷静期内才可撤销。一旦冷静期届满,双方按时申领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无法再通过撤销协议离婚的方式恢复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内可撤销协议离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离婚协议书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完成离婚登记则无法撤销。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均未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登记已经完成,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不存在撤销协议离婚的情况。若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需要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总结:虽然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没有撤销次数的限制,但一旦完成离婚登记,就不能再撤销协议离婚。所以,在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都应慎重考虑,避免因冲动而做出决定。

协议离婚可以撤销几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