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患重疾要求增加抚养费及变更抚养权有不同的计算和判定方式。增加抚养费通常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变更抚养权则需要看是否存在法定情形以及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
在涉及孩子重疾时,增加抚养费方面,首先要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者母有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孩子患重疾的情况下,要考虑医疗费用的支出。医疗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比如孩子治疗重疾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通常需要有相应的票据作为凭证。同时,还要结合孩子因重疾可能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如特殊护理费用、康复费用等。
而关于抚养权的变更,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如果一方因孩子患重疾而无力继续抚养,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例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