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个体户需要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清税证明等;手续一般有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注销税务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等。
所需资料方面,营业执照正副本,这是个体户合法经营的凭证,注销时必须交回。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身份信息,确保是本人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清税证明也十分关键,它是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个体户已经完成了税务清算,不存在欠税等问题。如果该个体户在经营期间有开设银行账户,还需要提供银行账户注销证明。若有公章,公章也需一并缴销。
具体手续流程如下,第一步通常是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个体户大多规模较小,但从规范流程角度有此要求),对自身的资产、债务等进行清理核算。第二步是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前往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税务注销申请表。税务机关会对该个体户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是否按时申报纳税、是否存在未结清的税款等。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清税证明。第三步是注销营业执照,携带上述提到的各项资料以及清税证明,到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所有资料,工商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会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完成营业执照的注销。
如果该个体户有前置审批文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还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这些前置审批文件的注销手续。在整个注销过程中,要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办理,以免影响注销的进度和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