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体户和企业可从定义、法律地位、责任承担、设立条件、税收等方面进行区分。
从定义上看。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包含了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个体户则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责任承担方面。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个体户的经营者需要对经营过程中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或家庭财产都可能用于偿还债务。
设立条件上也存在差异。公司的设立需要有公司章程、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固定的经营场所等,并且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注册。个体户的设立相对简单,一般只需要经营者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即可。
税收方面,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体户一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税收征收方式通常较为简单,多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在财务核算要求上,公司要求建立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个体户的财务核算要求相对较低,部分个体户可能无需进行复杂的会计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