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车库无证经营情况。举报方式有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现场举报等。

一、确定举报的相关部门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证经营通常违反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车库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其监管范围。

2. 城市管理部门:车库一般有其规划用途,如果擅自改变用途用于经营,可能违反城市规划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对此进行处理。

3. 消防部门:车库改作经营场所,可能存在消防隐患,如消防设施不达标、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消防部门负责对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选择合适的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可以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15,向工作人员详细说明车库无证经营的具体情况,包括车库的地址、经营的项目等信息。也可以拨打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相应的举报。

2. 网络举报:许多部门都设有网络举报平台。可以登录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或消防部门的官方网站,在相关的举报板块中填写举报信息。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APP等渠道进行举报。

3. 现场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的办公地点,向工作人员当面反映车库无证经营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

在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如车库的具体地址、经营的具体项目、经营时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如果有相关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也可以一并提供,以便相关部门更好地进行调查处理。

车库无证经营怎么举报他(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