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没分割女方通常是可以再次买房的。但具体情况可能受到购房政策以及房产实际状况等因素影响。
从一般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财产虽然未进行分割,但并不影响女方以自己的名义再次购买房产。因为离婚后女方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在符合购房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利进行购房行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几个方面需要考虑。购房政策。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购房政策,有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会根据居民家庭或个人名下的房产数量来限制购房资格。如果离婚后房产未分割,而当地政策将未分割的房产仍计算在女方名下,可能会导致女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比如,某城市规定单身人士限购一套房,若离婚未分割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可能就无法再购买。
贷款政策也可能产生影响。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考察借款人的负债情况和房产情况。若离婚房产未分割,且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银行可能会将该部分负债考虑在内,从而影响女方再次购房的贷款额度和审批结果。
从财产分割角度来看,再次购房后,若后续进行离婚房产分割,可能会使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因为新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但之前未分割的房产仍涉及与前夫的权益分配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女方在再次购房前,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中介或律师。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