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伤人致轻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我国,对于伤害行为的定罪通常有严格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而失手伤人仅造成轻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因为刑法更侧重于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规制,轻伤的危害程度相对未达到需要用刑事手段制裁的标准。
不过,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失手伤人者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伤者有权要求伤人者赔偿因受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即伤者为治疗伤痛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如果伤者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伤人者承担;交通费,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营养费等。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首先尝试自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能够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解决纠纷。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伤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伤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伤人者的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