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可撤销的情形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定撤销则是在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首先来看任意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因为在财产权利未转移时,赠与行为尚未完全完成,赠与人可以基于自身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赠与。例如,甲打算将自己的一台电脑赠与乙,在还未将电脑交付给乙之前,甲有权撤销该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像企业承诺向灾区捐赠物资,这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一旦作出承诺就不能随意撤销。

再说说法定撤销。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故意伤害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赠与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若受赠人与赠与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受赠人却不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子女接受父母的财产赠与后,却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就可以撤销赠与。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完成一定的义务,而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比如甲赠与乙一笔钱,约定乙要用这笔钱去完成某项学业,但乙拿到钱后却没有去学习,甲就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可撤销的几种情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